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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05 在动物园散步才是正经事February 03 the mist over hillsYou whispered in the darkest night
You whispered my name
Your tongue in my ear
You whispered, for no reason
expecting no answer
Too beautiful was your whisper, to be not answered
Yet however clear my answer was, it failed,
to break the silence, and the solitude, and the sadness
Sadness is like the mist over hills around my residence Sadness is your whisper, so soft that can never be broken
You whispered, to make sure that I was right there,
with you, or you just sighed, as I was not
You had my name in your breath
and I had yours in mine February 01 Seduce,胡乱写《纽约,我爱你》,12个短片组成的电影
就这么一句话大概可以知道其中的内容,城市里的各种情爱故事,像love actually以及Paris, je t'aime
不会有太多惊喜,但可以期待感动
好吧,还是有惊喜,当我听见鬼佬口中吐出咬字清晰的“我操,不靠谱”,和“大家咁话,慢慢行”
最喜欢的短片是两段关于点烟和挑逗的故事。
一是作家在街头为一个性感的东方女人点烟,然后开始不依不饶地挑逗对方,他从share the flame那一闪而过的亲昵氛围入手,然后开始描绘自己将会如何取悦对方,再切入对方的需要,环环相扣,结果性感美女是妓女,怕是比他更熟知一切技巧,挑逗未遂。
二是男人在餐厅外吸烟,美女借火后搭话,说到城市里与陌生人相遇、与陌生人做爱的刺激,美女说:你知道吗,抽完这根烟,我就要回到餐厅里在我老公对面坐下,而他不会看我一眼,他不会知道我现在没穿内衣。每一句话都充满红果果的暗示,男人被turned on了捧着美女的脸就要亲,美女拒绝。挑逗遂了,但是挑逗者抽身离开。镜头回转,原来被挑逗的男人,就是美女那“不会看她一眼”的老公,而她成功赢回了老公的注视和一句“I love u too”。
让我们来稍微分析一下:
男人的挑逗充满了递进式的逻辑关系,以及对自身优势和对方需求的严密分析,但是这种随机的挑逗注定不会有太高的成功率吧。
女人的挑逗则精彩多了
关键词1,暗示:她不说我会怎样你怎样你,她只说:“你和陌生人做过吗?那是世界上最刺激的事情”和“我老公不知道我现在没穿内衣”
2,嫉妒:她等于是当着老公的面挑逗陌生人嘛,嫉妒是最好的春药啊,但这个陌生人又不是真正的陌生人
3,role play fantasy
从技巧的角度来看我觉得女人的挑逗比男人强大太多了,但从目的的角度来看,男人无非是寻欢,女人那一句“今晚我想要改变”却道出了要背水一战赢回老公关注的些微悲壮。如果标准是洒脱,男方得分;如果标准是高尚,那么女方该胜?
有时候我们的爱情和欲望都显得十分可笑,十分可笑。当然,我这么肢解一个短片的行为更加可笑。然而挑逗是文艺作品中传唱不衰的话题,也是我们人生和成长中无法绕开的命题。只是穷其一生,有人学的是如何去挑逗,终至无坚不摧;有人学的是如何抗拒挑逗,终至无欲则刚。更多的人或者只是在两者中摇摆。
我真的喜欢这段短片,它看似漫不经心的,其实那么真实,真实得以致残酷——被挑逗的女人风姿卓绝,卷发红唇,长大衣下的小腿美得动魄惊心,被挑逗的男人一副成功人士的标准模样,而两个挑逗者,男的外表落魄,女的眼角唇边也都是时光的痕迹——力量悬殊,挑逗有时竟然也是一种示弱。
若有两个相似的男人和女人,在彼此青春未逝而成熟将至的微妙年月里,在once in a life time的场合穿过茫茫人海相遇,还要争先恐后地互相示弱一把,那也未免太过美好而不真实了。
PS:据说《城市,我爱你》系列继巴黎和纽约之后,下一站将来到上海,不知为何我有种头皮发麻的感觉,囧
January 31 呓语(一)幻觉
病中,她觉得自己产生了许多似是而非的幻觉。
比如这一个早晨,就与数月前的那一个无比相似,都是下雨下到她心生厌烦。早起、交割,然后是一堆工作在等待,又幸好有一堆工作在等待。
更相似的是她病了,或是突如其来,或是陡然加重,短暂时空内剧烈的情绪起伏,耗光心神、透支精力,使本就长期疲劳的身体不堪重负,瞬间崩塌。
躺在床上,她又想到李献计。
很多人看过李献计之后在网上问,真的有差时症这种病吗?
答案似乎是没有,但科学松鼠会里有人说,美国一心理学家曾经做过实验,得出的结论是人在体温升高时会觉得时间过得特别慢。
真的该吃药了,她想。小病而已,吃了药很快就会好,还有好多工作呢。
(二)吃药
她非常讨厌吃药。
刚上初中,妈妈查出来得了尿毒症,过了几年,爸爸的肝不好了,又过了几年,妈妈的肾换掉了,再过了几年,爸爸得鼻咽癌。她家里曾有几年,永远弥漫着中药味,而一直到现在,爸爸妈妈都有各自的一个铁盒子,里面装满了药,是每天都要吃的。
她最亲爱的人,被药绑架了,绑出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要帮药来绑架她。
她说工作累了,他们觉得她该吃药;她偶尔食欲不好,他们觉得她该吃药;她天生的低血压缓心跳,他们还是觉得她该吃药……似乎是不相信她可以健康。
无数次她想吼:够了!我没病,我生龙活虎,我懂照顾自己,我也懂照顾你们。
可是她从来没有吼过,她爱他们,她知道说什么能让他们高兴或不高兴。尽管他们和她太不一样,她还是爱他们,所以,有些话她可以忍着,不说。
她想,爱一个人,有些话就可以忍着,不说,只因对方不想听到,这些话里有时候就包括了这个“爱”字。
(三)碎片
她和他在等电梯。他醉得彻底,靠在墙上,无意识地问:你喜欢我吗?
嗯,她轻声回答。他又问:你爱我吗?爱我吗?爱我吗?爱我吗?爱我吗?爱我吗?爱我吗?爱我吗?……
她没搭理,心中飞快地盘算:1,酒醉的人到底该怎么照顾?2,他刚才说饿了,要不要去给他找点吃的?3,手机快没电了必须回去取充电器,但是不能离开他太久,谁知道这哥们儿会不会发什么酒疯。4,明早闹钟设6点会不会太晚,他和她都有事要处理……
所有问题过了一遍,电梯还没到,他仍然在复读机状态中:你爱我吗爱我吗爱我吗爱我吗
爱~呀,她故意拖长了声音,好显得并不那么认真。
他重重地叹气,然后用力地摇头。
她笑了,轻轻一个巴掌,甩在他好看的脸上。
你抽我吧,我是混蛋,他说。
(四)阉割
她从小说话直白,尤其是对感情。
13岁,男生甲喜欢她,男生乙帮着追求。某日午休,班里同学都在,教室里安静得很,甲乙两人在玩着吸引她注意的小把戏,乙来探口风,大概是问她甲可有机会。
她从作业中抬头,说:没有,因为我喜欢的人是你。
她不管自己一句话或许会让那对小兄弟因此阋墙,也不管自己声音清晰到所有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都能听到,反正她想说,她就说。她一直都是那样。
那些年他们都爱看武侠,死党说她和任大小姐是同样风格:喜欢起一个人来,就算没做什么,也能搞得全江湖都知道。
只是现在她已不像任大小姐,她开始学习收敛那些灼热的注视,学习用繁复的修辞来隐藏简单的意思,学习噤声,学习在无比想要倾诉的时候强行忍住。
她把自己阉割了。
尽管她实在想不出来,这样的自我阉割,对她能有什么好处。
January 27 my heart saw its fall in fall上次手工课作业的成品,inspired by a photo named “秋天是出走的气球” (相信我,如果你觉得我的作业很丑,完全是我手工的问题,而不是我审美的问题 秋天一直一直是賣飛佛的季节
若干年前的秋天,你来到这个世界;上一个秋天,你来到我的世界
秋天里的某一天,我远远地看着你,头发像是刚剪过不久,很短,让人想要摸摸看是否会扎手,穿着浅色的孖烟通
我在犹豫着,要不要走近去,对你说一声,生日快乐
最后我走近了,我说:你穿这么少不冷啊?
还行,你简单地回答。
想起《红气球之旅》开始时的小西蒙,对着气球说:气球气球,到我这里来,我什么都给你。我什么都给你
秋天是出走的气球,你抓不住它
秋天是陷落的心,我也抓不住它 January 24 李献计January 18 一节手工课周末去上了一节手工课,学做马赛克拼贴。
很迷恋做手工的感觉,被一种安静的氛围包裹着,外面的一切与我无关,从电脑手机的辐射中抽离出来,从激烈的情感和沉重的思考中抽离出来,只专注于手底的一个小小物件,尽力把每一个细微的动作做好,学会精确地控制自己的手指,时间一秒一秒流逝便任由它流逝,简单纯粹,而且充满美感。
但我肯定成不了出色的手工艺人,虽然喜欢那样静心的感觉,但终究心不够静。
上学的时候每到假期在家中无所事事,就会翻出几本老旧的字帖和笔墨纸砚开始练字,临几遍帖子之后便抄诗,抄的永远是一套四册灰色封面的《中国历代诗歌选》,繁体字。抄着抄着,中楷就全部走了样,变行书了,之前临过的帖子上的字体,也全部忘记。直到四册全部抄完,或者终于耐不住严寒酷暑以及小伙伴的召唤,笔一摔了事。又或者是拼图、织毛线之类的,可以看见终点在哪里,便会一路急匆匆赶去,全然忘了自己开始一项手工的目的,忘了放慢节奏享受过程。我总是很着急,不知道急什么,却感觉前方总有东西牵引着我。我想学着慢下来,一次又一次,却只是反复认识到自己的缺乏耐性。
扯远了,说回那节手工课。上课的地方是商业区一栋高楼的25层,我挑了个离阳台最近的座位,天气又好,太阳能照到身上,特别舒服。上课的内容包括设计和拼贴两个部分,图案我早都想好了,直接切入主题,把马赛克碎片用玻璃胶粘贴到一只玻璃碗上,工具就是简单的纸片和牙签。
不出自己所料,粘了几片我就开始在心里默默地骂着脏话……那些碎片的边长还没有我半个拇指宽,我捏着它们就够费劲的了,还要上胶、粘帖,贴的时候还要尽量精确地对准位置,缝隙要越细越好,胶不能抹太厚,否则会影响后期的精加工,也不能抹太薄,不然粘不牢,实际上我就是一边粘新的一边捡旧的……去上课的除了像我这样没事跟自己过不去的人,还有不少是带着小孩的年轻妈妈,我旁边就坐了一潮妈,6岁的儿子特别乖特别可爱,那妈一边上课一边跟她儿子开玩笑,跟说相声似的,我一笑就更捏不住那些碎片。
5个多小时,太阳都下山了,终于贴完了一只玻璃碗,一看,好丑!!!虽说老师还要带回工厂去上泥和打磨,最终成品看起来应该会略好一些,我还是觉得很丢人呀。
不过看看阳台外面已经全黑的天色,突然又觉得很满足——虽然说脏话骂是骂了(没骂出声),但我还是坐了5个多小时,连天黑都没有注意,我还是把每一片掉落的碎片捡起又重新粘牢。心静不静并没有绝对的标准吧,也许我那充满头文字F的内心,其实并不像它有时表现得那样躁郁——心静不需要学,总有一个原因,会让它愿意平静下来。
January 15 转载一篇文,关于谷歌(有点长,慎入)前记:
两天前猛然看见谷歌要退出的消息,我的第一反应是:靠,你丫退出了老子怎么办
大三时英语写作的外教William第一次教会我们一群土小孩儿用google.com,那会儿大家还都叫丫“狗哥儿”来着。从此我无法自拔,狗哥儿搜索是不用说的;我浏览器上唯一一个快捷栏是狗哥儿的;工作中会用狗哥儿地图和地球来设想机位的分布;还有狗哥儿日历、狗哥儿邮箱、狗哥儿词典,我甚至很多文件都不存硬盘了,直接扔狗哥儿文档,还有我那美好的狗哥儿手机……
我深深地不舍着,但是当我随便打开某个网页随便拣起某份报纸铺天盖地都是关于退出一事的种种评论,我开始觉得腻味儿了。评论大体两个路数,一是退出不明智,将导致“多输”局面;二是google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捍卫了尊严抨击了邪恶值得敬佩。
这两种路数我都不喜闻乐见,不如在这里转载一篇一师兄的文章,在商言商,这篇文章点出了一个很多人忽略的事实:从退出事件一开始,google就已经是个大赢家。什么多输,什么玉碎,不过是我们自己在yy…… 师兄的博客地址:http://onespace.eu ,以下是正文(里面的标注是原作者自己加的):
话说最近这些年经常能够看到听到各种所谓著名写手、推手、黔首们的所谓爆炸性炒作,诸如回家吃饭之流隔三差五就会横行网络,于是,围观的,骂街的,扯淡的,好不热闹。而后就开始有人自称为大师,搞几个尘土飞扬的闹剧就开始自以为是了。这回好了,Google站出来给那些大师们上演了一出无上华丽的炒作。这炒作,可谓有放眼世界之气魄,精妙绝伦之手法,再加上浑浑噩噩的写手推手黔首们参与其中,三十六计融会贯通,七十二变出神入化,堪称极品。
Google做的事情很简单:一个VP在博客上的几段话。大意就是,我们被中国人黑了,我们还有好多兄弟也被黑了,之前说好的不能再算数了,受够了我们要走了。 一个小石子都能激起千层浪,一个小媚眼都能让大家心慌慌。于是,这个世界就这样热闹了起来:从早上开始BBC,华尔街时报,金融时报,纽约时报等等这些主流媒体们开始聒噪起来。标题没有Google那么羞涩,很直白地大肆吸引眼球:谷歌不畏中国内容审查,可能退出中国市场云云。于是这些文章的留言板就开始热闹了,蓝眼睛的愤青们开始激动了,眼泪汪汪地说爱生命,爱谷歌。黄头发的保守派愤怒了,他们在宣泄不知道从何出而来的鄙夷,于是不同观点的人一律本冠上一个不怎么美丽的头衔ChiCom (中国共产主义者,在英语某些语境中直接可以等同于纳粹)。而事情的焦点国内就更有喜剧色彩了,数小撮不明真相的群众去给谷歌送花,点烛,守夜,就差直接当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爹喊娘了。 于是,Google的公共关系部门灿烂的笑了。这堪称是Ethics Marketing (道德营销)的经典之作。将媒体和受众完全操作于股掌之中,翻手成云。 先说说Google的动机。Google去年在国内可谓流年不利,先是被爆出搜索结果有大量色情内容,被央视狠狠地抽了俩耳光,然后就是被文著协的一帮酸书生找了个机会骂了一顿。再加上国内媒体的跟风,Google非常需要一些另类的媒体关注。而最后又很可能跟官方谈判也出现了僵局,于是,现在不用急智不出狠招更待何时? 再说说Google的得失。得,那就大了去了。首先,从西方主流的媒体的高度集中曝光,华尔街时报这些商业大报都是在头版报道,而内容对于西方读者来说又是如此正面,这等于就是全世界媒体在给Google集中做一次免费的广告,尤其是在其利润集中的欧美地区。广告内容是如此具有煽动性,那就是Google为民所想,不畏强权,勇于牺牲,敢把皇帝拉下马等等。其次,Google这回坚定不移地站在了以奥巴马和克林顿(女)为核心的白宫政府周围,毫不留情地揭露了某些别有用心地外国势力的险恶用心,其政治收益更是难以估量。君不见国务卿大人已经亲自表态重视了么?再次,聚拢人心。我们都知道最难买到的东西就是人心,人心所向那就意味着是利润所向之处。哪个企业不是做梦都在想着如何能成为万人瞩目,人心所向? 那Google可能失去什么?当然,首当其冲就是与中国政府的良好关系。可惜,良好关系早就连幻象都算不上了。从一开始Google就没把自己当成中国的企业公民存在,它总是有种要成为超公民的冲动,这也就不难想象Google与中国政府的关系了。于是,这一损失早就是沉没成本。其次,损失的是中国20亿美元的潜在市场/6亿美元的既得市场以及未来无限的钱景。听起来损失很庞大,不过相对于Google去年220亿美元的营收,那6亿美元仅仅是个零头。再次,这一损失是建立在Google真的退出的这一假设的基础上,而既然是炒作,是绯闻,事情自然不会做实就是了。 于是,会算账的都知道了。这一得一失间一切都见了分晓。即便到了木已成舟之际,Google也是稳赚不赔。不要忘了一点,Google是一个利益驱动的商业组织,它仅仅对它的股东负责。Google不是圣人也不是救世主,现在不是,将来也永不可能是那些为谷歌献花致敬呐喊痛心流泪的黔首们,你们被扎扎实实地忽悠了一把。 另附:一些作者的补充评论 1,当你认为Google已经成为和政府对抗的英雄的时候,Google的策略就已经成功了,这就够了。 对我来说,Google无非就是一个很优秀的商业企业而已,它的核心利益绝对不是广大人民群众,更不可能是广大中国人民群众。它是为了股东创造更多利润而生而活。所谓的文化,motto,说开来都是为了这些核心利益而服务的。 Google即便离开,也绝对不会有无法想象的一团糟。 2,我自是知道那些把Google奉若神明之人大有人在,正因为如此才有此文。 当一个以盈利为终极目的的商业机构成为正义的象征,这正是明显的扭曲,赤裸裸的炒作了。 不能因为政府有很多问题需要改进提高,需要鞭策斥责,就开始无限抬高一个仅为股东负责的企业。不过这正是Google这次Ethics Marketing的精妙之所在。充分利用了国内国外对于政府的不满,于是将不满转移到对于Google的热爱。高啊,哈哈。赚取人心正是Ethics Marketing核心中的核心。 所以说,Google走了一步妙棋。 3,中国网络市场在人数上超过了美国,不过还是仅仅是虚胖,真正的盈利能力目前还差之万千。 4,很多Google的产品是在对于消费者做过仔细研究之后推出的极具针对性的服务,这些对于消费者来说是免费且带有某种公益性质的。但免费不代表没有利润,公益性也不代表其目的的纯良。 对于消费者的免费,是通过针对消费者的广告来支撑的。而反过来,没有聚集在Google周围的你我他,Google的整个盈利模式就会崩溃。因此,保有和扩大其用户群是Google的利润核心之所在。而那些免费的,公益性的服务,正是无限扩大用户群进而最大化其利润的必经之路。 还是那句话,一个为股东负责的商业机构是不会成为圣人和救世主的。因为它所要负责的对象是自私的人类。
后记:文章的观点我不能说100%赞同,比如最后一句,在这个时代用户和产品之间早已不是使用与被使用的关系,我们应该说是情感和身份认同嘛,怎么就能说是被忽悠了呢。其实献花挺好的,但我觉得大家献花的方式不太对路——献上独枝的玫瑰、点蜡烛、摆上一瓶小二这都是凭吊往生者的做法,但狗哥儿啥时候往生了,人家明明是赢了漂亮一仗,我们应该以向胜利者献花的方式,手捧大束玫瑰或者毛绒公仔,撒开双腿奔向它,再羞怯地说一句:英雄,我好崇拜你哇! 至于蜡烛和小二,还是留给酷爱睁眼说瞎话在公关较量中永远限于被动挨打局面的那些losers吧,那谁,别左顾右盼了,说的就是你。
January 13 一脸煤灰感觉今年广州的冬天来得很晚,一直不觉得冷,也可能是前段在北京锻炼了我的耐寒能力。就是没完没了的阴雨天,这里的冬天就是这样,不长、不冷,但擅长以不断的令人失望强化自身的存在感。
今天出太阳,今天有采访,今天我知道了广州有个新沙港。
新沙港其实已经到了东莞地界了,华南最大的煤炭中转港口。进入港口范围,地面就铺满了黑色黏稠状物体,是煤灰混着不知海水还是雨水。运煤船泊在码头,巨大的塔吊从它们肚子里挖出一斗斗煤,再由传送带堆到远处,堆出一座座煤山,运煤车来来往往在塔吊胯下穿梭,只是港口里几乎不闻人声,震耳欲聋的寂静。
运煤船的甲板绿油油,塔吊红彤彤,登上驾驶台可以看得更远,北方的煤山是黑色,南方的水面是灰色,浓墨重彩的冷清。
一斗煤被掏出,晃晃悠悠从我头顶经过,我仰头45度,盯着它,等待被洒上一脸阳光,然后小风一吹,我被洒上了一脸煤灰。现实就是这么尴尬。
他们也有一脸煤灰,但他们不像我仰头45度,所以他们不尴尬。
January 11 mix&match 达人我是C先生博客的忠实读者。今日有更新,兴高采烈地直接点进更新页面,看完依照惯例在柔肠百转,然后我又点开了博客首页,然后我柔肠转不动了。
背景音乐的窦唯没了,换上了火辣辣的wonder girls。我彻底楞掉了,依照我每次浏览此博必然要柔肠百转的惯例,窦唯没了我本来以为会有何勇张楚或者许巍王菲,直接跳到nobody跨度真的有点大,楞掉两秒之后我开始大笑,然后C先生告诉我他还有宅男女神的《爱的抱抱》,我更加乐不可支。
C先生认为我在嘲笑他,我在此指天发誓我没有,我只是高兴到想赠他一句:您真是mix&match达人,达成马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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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啥要高兴呢?因为我喜欢mix&match达人……们,这是些很能让人舒服的人,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点:
1,mix&match达人们,通常,比较宽容,主流的非主流的,高贵的不那么贵的,达人们比较愿意不带成见地去了解和接触,所以,跟达人们相处,我不用太害怕自己的浅薄遭到鄙视。
2,mix&match达人们,通常,比较不闷,你以为柔肠百转已经是惯例了么?我偏偏还可以让你肾上腺素飙高。不排斥新的东西,所以更容易找到感动,达人们总是让我有惊喜。
3,mix&match达人们,通常,比较不装,兴之所至偶尔也会端着,但是同样懂得该放就放,随意的笑脸总比刻意的面具来得可爱,因为真实。
4,mix&match达人们,通常,比较不在乎陈规,我也讨厌陈规,我们都比自己想象中要更年轻。
5678略
mix&match可以、可能体现在任意一个方面。虽然以上列举之达人们让我舒服的原因都是通常……比较……,但是,够了。
今晚看了Taking Woodstock,李安蜀黍也是mix&match达人,达到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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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mix&match的达人们,但是他们也给我带来很大的烦恼,因为他们会把其他的一些人反衬得很无趣,简而言之就是有多少风流,就有多少折堕。
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人是从来不mix,固执地坚持某种路线的,其中不乏让人深深感动并欣赏、敬重者。但是也有一部分,以某些不mix为荣,但他们荣的部分,不仅让我无法理解,有时更让我惊慌失措。
一件小事。
几天前一位小姑娘对我说:“XX姐,领导给我布置了一篇写消费的稿子,我觉得真应该让你来写。”
“为啥?”
“因为我不了解消费啊,我从来不逛街。”
“啊……这个……我也逛得不多……”
“可我真的是从来都不逛的,我也不关注这个!”
对话进行到这里我已经不太知道该如何往下接了,幸好小姑娘没有等我接,而是直接以轻快娇嗔且带有几分骄傲的语气做了总结陈词:
“除非是只关于书的消费,那我是可以写得好的!”
我惊慌失措了,我好想对小姑娘说:姐姐错了,姐姐买了衣服买了鞋子买了化妆品,姐姐物欲横流虚荣粗鄙,而且姐姐买的书没有你多!
只是,浑身名牌不mix一点精神文化产品是肤浅的,但只买书而不mix一点对消费市场的基本了解,难道就真的深刻圆满到可以炫耀了吗……但愿小姑娘的书里有那么几本涉及到consumerism的,可以帮她把那条消费稿写好。
哦,还有一些人,也跟我一样欣赏mix&match来着,并且在尝试过后会冲着全世界大喊:老子mix&match啦。但是大家的目光被吸引过去,发现mix是mix了,但是完全没有match,虽然主观愿望是好的,但也贻笑大方了。远的例子有陈大师mix了动作、战争、爱情、魔幻、史诗但是不match的巨作《无极》,近的不说了。大概玩mix&match还是应该低调点的。
我是不是有点反应过度心理阴暗言辞刻薄了?似乎是有的,罚我吃糖一颗。 January 04 跨年工作照January 02 歧义之美想尝试写读书笔记,段落和篇章之间没有逻辑联系,不尝试做理论分析,不总结,只是读到哪里、想到哪里、笔记就做到哪里,或许偶尔提些问题。
由于是笔记,所以思维会比较凌乱,为保持可读性(自己都不愿回头看的笔记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尽量在每一篇中 keep it short & simple
刚开始尝试,而且笔记的目的也不是为了好看,所以如果觉得我写得不好看,请见谅,水平有限。第一本要惨遭我毒手的书是《另一种讲述的方式》,文艺评论家约翰伯格与摄影家让摩尔合著,成书于上世纪80年代,2006年出的中译本,传说中老而弥坚的经典之作。一本关于摄影的书,在更广泛的意义上,一本关于现象和解读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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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义之美
我一直把照片的真实和“在场感”视作其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瞬间是真实,因为瞬间无法伪装(基于这个论断才有了近期我大爱的美剧lie to me),但是瞬间是一种非连续性,没有前因后果,因而“真实”同时也充满歧义(《另》,76页),这种歧义带有神秘的美感——“真实”存在,但未必可被你我感知。
我以前以为,文字无法与照片相媲美的地方,在于无法实现那种凝固瞬间带来的冲击力,现在想来好像不对,用具体到极致的描写,并不难在读者脑海中建构一个想象的瞬间,文字真正无法实现的,是连续性的断裂,或者说即便文字中出现了连续性的断裂,也难以摆脱一种矫揉造作的痕迹,不似照片中浑然天成的歧义之美。
从这个角度视频其实更像文字,但留给人的想象空间又不如文字大了。
照片中的歧义也不总是存在,比如照片的内容是一些众所周知的新闻事件,或者是照片中的场景我曾经切身经历过,或者是拍摄照片的人以及他的技法我已经无比熟悉,这些可能性都会减损歧义带来的美感。此消彼长,歧义减少了,“意义”却增加了。约翰伯格说“意义要在相互联系的事物中被发现,而且没有事物的发展,意义就无法存在。没有故事、没有揭示,便没有意义”(77页)。
照片如此、文字也如此,歧义和意义就像成反比的两组指标,他们之间的区别,或许就构成了艺术品与纪念品的区别——歧义的美感成就了不可捉摸的艺术,而意义使得纪念成为必要和必须。
但,所有的艺术品,对于特定的人来说都是纪念品吧? January 01 不能免俗长这么大第一次在工作中跨年,其实感觉还不错。
夜里的大学城江风很凉,灯光暗淡,雨丝落在湖面几乎也看不清。校园里极其安静,合唱团的歌声因此显得更加悠扬,舞会有邀舞环节,大一大二的男生们还是会羞涩,还有兔子舞,还有隔着水面的烟花。
我们在那里做一场跨年的直播,我脑子被门夹了穿着高跟鞋去,站了5个小时脚趾都麻了,在冷风中一遍遍练习出镜词,声音嘶哑一直在吃薄荷糖。但我的同事们更辛苦,他们就着一只小手电筒在黑暗中操作复杂的卫星设备,站在很难保持平衡的椅子上紧盯着摄像机,发着烧仍然坚持在10小时内完成两场直播。高兴,因为有一群专业、勤奋、吃苦耐劳、有团队精神的工作伙伴真的很幸福,就像打群架时有人照看着你的背后,让你可以放心和面前的对手拼命。零点烟花绽放时,我在监视器前直呼“漂亮”,我说的不是烟花,而是我同事拍出的画面。直播出镜结束,耳塞里传来演播室编辑一连串的“很好、非常好”。顺利完成,2009的元旦我就在值班,也一直工作到23点59分59秒,这是一种满足,悲哀地发现自己真的有点工作狂倾向了。
但是,新年不能免俗还是要做点应景的事,回到住地,找出08年12月从菲律宾带回的特产朗姆酒,15年陈的,算上放在我手里的1年,16年陈。阴冷的天气里能自斟自饮一杯来自热带岛屿的辛辣,也觉得幸运和高兴。
另一件不能免俗的是总结2009,如下:
工作:异常忙碌,压力、学新东西、重大事件、瓶颈、机会……
财务:依旧稳健,积蓄增长,支出比08年多,依然没有学会投资
健康:07到08年困扰我的毛病没有再犯,喝酒比08年少了很多很多,但是颈椎劳损日益严重
娱乐:电影最推荐的是Vicky Christina Barcelona(虽然可能未必是09年的片),Penelope Cruz简直是性感女神;院线里的电影乏善可陈,最喜欢的是《Up》,催泪弹。书籍推荐两本小说,Nick Hornby的《失恋排行榜》,幽默,John Berger的《我们在此相遇》,隽永,里面有一章性爱描写简直绝了
感情生活和性生活:我在心里总结了
综合来说,2009年占据我绝大多数时间和脑容量的是工作,全年度是条向上的曲线,年初因为某些原因极度低落,再加上换了新的部门工作比过去辛苦很多,体重一度骤降,谁见我都说瘦得没型了。然后是忙碌到麻木,一直学一直做,但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生活回到最简化的状态——工作、吃、睡、工作。年末重现生机,最后两个月就像突然又遇见了自己,工作时间之外开始重新写字,频率和数量甚至超过此前任何一个时期,开始重新买些畅销书排行榜上没有的书,一本接一本看得如饥似渴,开始重新胡思乱想各种各样的问题,不管和自己有没关系,连体重都开始回升了,麻木感消失,带着“希望”的心情走进2010。今年想做的事情太多,慢慢来吧,哈
这篇不能免俗的文真该好好写的,但我实在是困得不行了现在,随便充数吧。祝大家新年好,对了,0点前后收到很多朋友的祝福短信,但那时工作正在忙,所以都没有给大家回,对不起,谢谢大家 December 30 制服不诱惑先插一句话:space的背景音乐有几个朋友说好听但不知是啥歌,是黄耀明+彭羚《漩涡》的guitar mix版本
正文:
我一直不喜欢贴自己的照片,因为觉得自己不上镜。现在因为工作需要时不时都要出镜,面对镜头的不自信感会让我紧张(虽然看的人都说没看出来我紧张了),甚至在事后也都不愿意回看自己出镜的视频。
据说克服这种不自信和紧张的最好方法就是直面这件事,所以开始强迫自己看自己的视频,并决定多贴自己的照片给人批评,希望可以逐渐坦然面对镜头,也坦然面对镜头前的自己。
以下为两张工作照,摄于26日武广高铁通车直播现场,为了配合兄弟分社的要求,特别穿上了本单位那毫不诱惑的公用制服。由于本单位对员工开博有严格的限制,所以为了避免遭到跨省追捕,我一直注意不在此地透露我的工作信息,也特别把制服上的单位logo涂掉了……
前段时间在北京,为了御寒每天胡吃海塞,好像吃胖了一点点,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高兴,哈哈! December 25 锦衣夜行December 22 十年一个人去电影院看十月围城,终于有部靠点谱的片子可看了。
但看着实在是太压抑,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知道的结局,反正就是都会死,我知道,但是戏里的人不知道,所以他们都怀着美好的希望憧憬着,浑然不觉眼前的黑暗,让我几度欲哭无泪。喜欢谢霆锋的笑,和甄子丹的跑,更多的就不说了,剧透是罪恶的,不能剥夺大家观影的乐趣。
媒体上有很多关于十月围城的报道,原来,这部片子酝酿了十年,原来,十年前导演曾经邀请张国荣出演。影片的前世今生不需再说,蛰伏十年,一朝梦圆,而张国荣,却是个提起就能让人唏嘘的名字。
据说,文人和乞丐两个角色都曾让哥哥考虑过,他当时是否对剧本动心,他更青睐哪一个人物,现在都无从考证了,私以为祖籍江苏扬州为了爱情而自我放逐的落魄公子还是蛮适合由他出演的,怎么着也比表情木然的黎天王像呀。我对哥哥的音乐了解不多,但仍记得他在1999年十大劲歌金曲颁奖礼上获得什么什么荣誉大奖之后的表演,恰好也是十年。今天想起他,更多的是那一部一部片子,倩女幽魂、胭脂扣、阿飞正传、霸王别姬、东邪西毒、白发魔女传、金枝玉叶、春光乍泄……幻灯片似的在脑海中闪过,写他的人太多,我只在心中默默怀念就好。
十年前我们又在做着什么?是和其他人一样期待着2000这个数字吧,好像就是在十年前,我决定了自己以后的方向,从此生活从未偏离航道,至今。心里两个声音在争吵,一个要给自己戴上小红花,表扬十年间一如既往的坚定和专注;一个想给自己画个小黑叉,不曾脱轨的生活又怎能称得上完满?
1999年的12月31日,我和家人在时代广场等候倒数,其实我哪里在乎2000到来的那一秒,我在那里,是因为我知道丸同学在那里。他就在人群里,但我四下张望,终究没有看见他。第一场真正的恋爱到现在,恰好也是十年。
人真的不应该谈时间,一谈就暴露自己的渺小和苍白。:P
PS:我走进放映厅的时候电影已经开场了,心急又黑,差点摔个狗吃屎,结果手肘膝盖都在台阶的金属包边上磕肿了,中指上划出三道老深的血口子,大家千万别以为电影院铺着地毯摔不伤人呀,走路慢点儿!我这几天一定得找机会竖起我那伤痕累累的中指,实在是太有杀气了! 对手,以及其他昨日在北京机场草草写了几行,竟然引得一位14年的知交好友落泪。觉得罪过,又颇感欣喜,能把读者看哭了于写字者而言似乎是一种褒奖。但可惜的是,她不是为我而落泪,是为了她自己未曾用粤语谈过情。我知道那种感觉,就是未曾棋逢敌手的感觉。
知交极为有才,多有才就不细说了,反正她可以用英语日语或古汉语谈情,但她最熟悉的语言偏偏没有派上过用场,就像一身气力无处发泄,恨不得要憋死自己(题外话,知交没有憋死自己,她只是有点小遗憾)。
谈情原来也是遇强逾强,对手不关乎容貌家世,只是两个字“懂得”。碰上了懂得的人,我们的小宇宙才会熊熊燃烧,让自己如花般盛放,带给对手不间断的百般惊喜,而在相互给予的惊喜中,我们一同成长。没有对手,我们不会知道自己的潜力,有对手,才不负春光。
John Berger在书里说:“他送给我的爱的礼物,就是与我分享他所知道的事情,几乎是他所知道的每一件事情,完全不在乎我的或他的年纪。要让这样一种礼物成为可能,赠与者和接收者必须是平等的”。心中有波澜壮阔而无法分享,很是寂寞;而分享了对方却不懂,自己也不过就是个废话连篇的傻瓜,谁也不比谁高明。我愿分享,但只有对手懂得,这种分享才成为礼物。
谈情原来像对弈,棋逢敌手就是快乐,胜负何须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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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广州,这座季节错乱的城市一如既往地好。
满目绿色,终于缓解了我双眼的充血和干涩,空气中隐约有桂花香,混在和味牛杂的氤氲间,几不可闻。
和朋友在“大爷风范”吃饭,依然是白切文昌鸡、喜事东山羊,只是少了那一盘四角豆眼睛螺。
走在夜晚的商业区,和无数其他的城市一样,圣诞节仙乐飘飘处处闻,可仔细一听,本来欢乐和谐的英语歌词里又混进了几句广东话:
we wish u a merry Xmas
we wish u a merry Xmas
如果我不收到礼物
何来happy new year?
明目张胆的贪心,不可爱,但直白。我是不是也越来越像我所生活的城市了?
回到前些日子的话题,爱上一个人而爱上一座城,其实爱上一个人我还可以爱上每一座城。
有那么一个瞬间或不只一个瞬间我曾相信
如果我们一起行走,只要我们一起行走,必定可以在这个世界的任何一座城市里找到阳光与快乐,我会爱上每一座城,因为在每一座城里都有我们牵手走过的足迹。
或者,你若不能陪我走,而选择等候我的归期,那么不管我走到哪里,心也会像指南针般指向你,我会爱上每一座城,因为在每一座城里,我都曾思念过你。
但这些都是如果了…… ------------------------------------------------------------
PS:几日前我写下的句子提到的话题,几日后在别处看到。真有这样的心灵相通么?我才不信。我宁愿心理阴暗地认为是你在剽窃我,只因我又何尝不是总在剽窃你,剽窃是最高级别的致敬,嘿嘿。
December 20 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殇我来过,我走了。
本来月底才回广州,现在因为工作关系,需要提前回去,回到我那终日忙碌的日子里,继续去做一个没心没肺的小流氓。
这难得清闲(相对而言)的半个多月来,我每天在这里写下很多瞎话、废话、浑话,目的无非都是要堵住自己最想说的话。
这次来北京,我带着一个问题和一份答案。问题很快找到了解答,算是一大收获。而答案,还没来得及写在答题卡上,老师就直接宣布考试取消、科目取消。来之前,我想,最坏的结果不过是老师对我的答案不满意,给我个不及格,哪知人生永远都是低处未算低。
时间晃过几日,原本想说而不敢说或未有机会说的话,现在看看但说无妨,只是这段时间每日里絮絮叨叨,似乎成功让自己忘了想说什么。我想说什么呢?
似乎是想说,如果我可以
想吃一顿你做的饭菜,火候之间、咸淡之中,尝出你的心情。吃个一干二净,我还要抢着洗碗。满手油腻,对我而言也会是一种甜蜜。
似乎是想说,如果我可以
想在杯中酒将尽时,再为你斟满,也同时斟满你的心。用世间所有已知和未知的芬芳,用泉水、土壤、麦芽、橡木,以及遥远国度的阳光。再听你无边无际的心事,对酒和歌,或者,你不言,我也沉默。
似乎是想说,如果我可以
想在每一个夜里,枕着你的呼吸,嗅着你的发际。那样,世间或许已再没有,更多值得我去追寻的奇迹。
似乎是想说,如果我可以
想用我所熟悉的那种语言,在你耳边说出连绵不绝的情话,讲畀你听我有几咁想同你烟韧痴缠。这种语言,确信自己可以说得好听,低沉轻缓,带着温热潮湿的气息,温热潮湿的,如同我在你手中轻轻颤抖的身体。
嗯,还是不说了,打住。答应过自己,不诉离殇。
回到我出发的地方,等冬去春来,等木棉花开。
Belle@首都机场
我们在此相遇中午在京城大厦的大堂里等Ken,转转书店,看见一本John Berger的《我们在此相遇》,翻了两页,拿去付钱。
会被这个书名吸引,当然是因为你,这座不属于我的城市固然有我很多记忆,但此刻最重要的一章,是我们在此相遇。不过,买下它确是因为它本身已足够精彩,才两页已使我欲罢不能,地志学的构成,诗意而梦幻的语言,克制凝练的遣词造句……搜了一下,John Berger的其他几部作品网上有售,《另一种讲述的方式》过几日也会到我手中。读书笔记貌似是可以好好写写的。
这是一种让我忍不住偷着乐的感觉,因为你而留意到茫茫书海中的某一本,而它恰好又让我感到如此满足,或许这才是相遇的意义。
我们相遇,别离,你在不在我身边也好,都已为我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我会因结识你、渴望你、怀念你而睁开新的眼睛、伸出新的手臂,看到未曾看过的风景,听到未曾听过的梵音,触摸到仅凭一己之力所不能接触的知识、想法、时间空间、人群。而它们,会为我打开更多的门,通向未知,驱散生活中的平庸与孤寂。
与你的相遇,与其他人的相遇,我可感知的世界因此而延伸,多好。
与Ken和优子小聚后打车回宣武门,路过天安门广场,西斜的日头晃的人睁不开眼睛。我们exactly在此相遇,从此爱上一句儿歌:我爱北京天安门,esp when 天安门上太阳升。
December 19 聂鲁达冷啊冷啊冷死了!
从05年开始,每到冬天最冷的时候,一个念头都会在我胸中熊熊燃烧——我想纹身。
没有为什么,就是想,并且每当想的时候我都会很认真地考虑:如果一辈子无法去除,那我到底愿意在皮肤上留下什么印记?
一辈子,对我来说,真是件想想都蛮吓人的事。
如果真的要一辈子,我或许会愿意留下七个字母,LisfisL
Love is short, forgeting is so long
很美的一句话,出自聂鲁达的诗"Tonight I can write the saddest lines"
这也是我的私人邮箱里那万年不变的绿色签名
聂鲁达的情诗写得赤裸而纯粹,又偏偏充满了犹豫,甚至以否定衬托肯定
真是件怪事,但爱情本来就是件怪事
总之,在某个大冷天,我突然想起遥远的南美,一位已故的诗人
多评无益,摘抄一首,好诗共赏
XVII (I do not love you) by Pablo Neruda
I do not love you as if you were salt-rose, or topaz,
or the arrow of carnations the fire shoots off.
I love you as certain dark things are to be loved,
in secret, between the shadow and the soul.
I love you as the plant that never blooms,
but carries in itself the light of hidden flowers;
thanks to your love a certain fragrance,
risen from the earth, lives darkly in my body.
I love you without knowing how, or when, or from where.
I love you straightforwardly, without complexities or pride;
so I love you because I know no other way
than this: where I does not exist, nor you,
so close that your hand on my chest is my hand,
so close that your eyes close as I fall asleep.
PS:我至今没有把愿望付诸实践,可能还是因为怕疼吧……
December 17 淡入淡出仔细地剪一段小片子,不长,断断续续剪了一月有余。
上一回剪片子这么费劲,恐怕得是我的处女作。那会儿是大三,刚学拍东西,推拉摇移跟,整天拿着个家用小DV得瑟,又刚刚经历了头一回藤桥之行,答应了西尾老师要好好帮他宣传,于是创作了自己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DV纪录片。剪片子的时候猫在机房里,为了一个特效可以磨蹭一晚上,自己写解说词、找人配音、上唱词字幕。片头画面的片名下面,还装模作样地打上“XYZ作品”。(XYZ就是我大名)
那片子反正看过的人不多,就是几个朋友之间传阅了一下,教我拍片剪片的老师看了,没说好也没说不好,估计是不忍打击我的热情。倒是据探子密报,远在东京的西尾拿到手就连看了五遍,看完眼眶中隐约有泪光闪烁,那是被他自己感动的。
后来呢,拍片剪片的手艺荒废了多时,因为工作的关系再捡起来,已经没有机会再细细琢磨那些炫目的手法。现场、关键画面、各机位多视角拍全,收队;剪辑的时候对哪些画面可用,哪些可以毫不怜惜地删除,心中早已有了预判,图文匹配、画面质量稳定、逻辑关系清楚,收工。内容为王,效率优先,简单粗暴。
手上这个片子剪得我纠结无比,就在于心中全然没了预判。可怜兮兮的几分钟素材,按质量能留下的没多少,但楞是一帧也舍不得删,因为知道自己当初见缝插针地拍下它们时,是多么贪婪。
就这么点原料,剪之前我还好好复习了一下各种特效的做法。稍早的时候有很多计划,画面之间如何衔接、配上什么字幕、几月几日什么场合谁谁谁之类。剪到后来,该删的画面还是删了,字幕什么的都省略了,会忘记的东西就不需要再提醒,该牢记的总会记着。
特效只留下两个,开头的淡入和结尾的淡出。
淡入淡出,是简单的心情。
出来的片子之粗糙可比半成品。
半成品,是简单的感情。
December 16 讲故事的人我讲了个故事
听故事的人说有趣
还帮我翻译了
故事里连我自己都不懂的意思
你也给我讲过很多个故事
我可曾是个称职的倾听者
可曾在恰当处拍掌叫好
可曾若有所思?
总会听到关于你的故事
但你不再坐在我身旁,给我讲故事
于是我背起行囊、四处流浪
学吟游诗人,给陌生人讲故事
吟游诗人的故事是优美的长诗
因为他们走过太多的地方
看过太多的风景
不断有新的故事,填补进原本的故事
但我讲的故事很短
也缺少撩动人心弦的形容词
因为哪怕我走过再多的地方
看见的风景都只有,你的影子
one last glance总是想不起你的脸
想不起你嘴角的弧度
和笑纹烘托的那双眼
回头再看一眼你的脸
尽管太多的想念
早已模糊了视线 December 15 李白斗酒诗百篇好不容易有机会把自己灌至微醺,酒后一碗芒果捞,又醒了。得,诗百篇是没戏了,随便写点什么吧。
据说呀,我爷爷、我外公,那都是海量,好的都是高度白酒,可我偏偏有一对清教徒似的父母,尤其是我爹,20年军龄,烟酒不沾,擅饮的基因,到我这里绝了后。上大学前,基本就没怎么喝过酒,所以大半瓶酒精含量3.5%的Jolly Shandy,我喝了能径直走去撞墙,朋友间传为美谈。上大学,喝的多了一点,工作了,喝的又多了一点,然后不小心喝伤了一次,又不能喝了。
最丢脸的是有一次,去朋友经营的酒吧,在北京CBD一五星级酒店里头,客人都是精英范儿的,2008年4月12日,我生日,一个人,朋友热情请我喝香槟、吃冰淇淋,一分钱不收,然后我一激动,直接吐人家镫亮的吧台上了。吐完马上清醒了,擦擦嘴走出门,边走边想:幸好今儿穿得够朴实,要是打扮得巨妖艳再来这么一出,估计效果会更惊悚。
今天碰巧看了一篇长文,某开过酒吧的人说酒吧里的一些小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一种酒的名字,很好看。机缘巧合,我也有过一段常泡酒吧的日子,熟悉了很多酒的名字,学会了一些装13的方式,可我还是不会喝酒。《东邪西毒》里说,水越喝越寒、酒越喝越暖,可大夏天的,我喝到后来,也总会微微颤抖。我不会喝酒,但诗酒不分家,我虽不写诗,卖字为生好歹也算半拉文人,偶尔小酌刺激刺激灵感貌似是必须的。可喝了酒除了让我能说些平日里不大好意思说的真心话,更多的作用是换一夜好眠。
我喝酒跟我做人很像,能喝多少喝多少,不能喝了就说不能喝了,碰上对味儿的朋友,让我喝我就喝,不想喝的时候,谁劝也就是俩字儿“不喝”,好听点叫做实在,不好听就是二。我喝多以后,如果不吐,相当的可爱,脸越喝越红,眼越喝越亮,话越喝越少,就会盯着人看,然后嘿嘿笑。我喝趴下过,但没喝到失去意识过,所以只要大脑还能指挥身体,我喝完了也总要洗澡洗头,不把酒味儿带上床。
古今中外爱喝酒的人里头,我最喜欢的是竹林里的阮籍。阮籍常去一美少妇经营的酒吧喝酒,喝high了就睡在人腿边,美少妇的老公也不恼,好色又节制。韦庄有两句话形容美少妇掌柜的风姿,“垆边人似月,皓腕凝爽雪”。我偶尔抬头,远远看见你的一截手腕,心中也像阮籍一般,恨不得枕着醉倒,醉倒了还要扯着不放,哪里还管有没有人恼。
我喝酒节制,做事节制,惟独对感情不懂节制。可惜就可惜在这里,我对感情不懂节制,偏偏喝酒节制,所以,未曾试过枕着你的手腕醉倒。 此blog是我开 文章都瞎掰 看过要想走 至少也得留句good bye ——请朋友们尽情在此抒发对我的想念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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